项目概况
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南路东城段1号1栋2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DG2023044
项目名称: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8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品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总预算金额(元)
| 数量
| 服务期
|
| 1
| 清扫服务
| 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 388,800.00元
| 1项
|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地级市或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南路东城段1号1栋210室
方式:现场购买,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南路东城段1号1栋2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南路东城段1号1栋2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
地址:东莞市虎门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0769-85010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海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南路东城段1号1栋210室
联系方式:梁小姐,0769-23667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 0769-2366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