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通用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PFNJ-F1018
项目名称:通用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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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包
| 通用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 拟采购一家通用车辆定点维修单位,用于保障校区车辆装备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共约200辆。
1.车辆维修保养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和应急维修和伴随保障维修(大型活动或野外训练)。
2.车辆装潢包括贴膜、座套、脚垫、喷漆和加装安全防护具。
3.维修车型: 客车、特种车、运输车、牵引车、旅行车、商务车、越野车、轿车。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或根据需求单位要求提供伴随保障
| 计划2023年8月1日组织进场。维修服务期限暂定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每年对维修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续签下年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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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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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00万元;
3.本项目第一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23年8月1日组织进场。维修服务期限暂定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每年对维修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续签下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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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JPFNJ@。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汽车维修企业一类资质证书。 注:以上报名资料不作为判断资审合格的依据。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7月25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
(二)踏勘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泉东路368号。
(三)联系人:蒋助理。
(四)联系电话:025-80810372。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泉东路368号
联系方式:蒋助理,吴主任 025-80810372,025-8081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