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宁县中医医院口腔诊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月14日至2023年 7月21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所需携带证明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C(政采)字【2023】30号
项目名称:中宁县中医医院口腔诊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口腔诊疗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拒绝大型企业投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月14日至2023年 7月21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所需携带证明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宁县时代万象院内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宁县时代万象院内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
公告发布媒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宁县中医医院
地址:中宁县城北街053号
联系方式:康宁生0955-5765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
联系方式:张灵芬0951-8598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灵芬
电 话: 0951-8598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