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智能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5层5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YCHZ2023-10
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区智能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535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535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985356.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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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其他服务
| 平台软件系统维护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165600.00
| 否
|
| 1-2
| 其他服务
| 信息安全维护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190000.00
| 否
|
| 1-3
| 其他服务
| 迭代开发维护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350000.00
| 否
|
| 1-4
| 其他服务
| 现场人员驻点维护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144000.00
| 否
|
| 1-5
| 其他服务
| 网络及链路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135756.0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投标人完成项目系统迭代升级建设。系统迭代升级建设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等。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项目属性:服务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5层502)
方式:邮售,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5层5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5层5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原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备注:本项目采用“邮售”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请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盖章后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一份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dyuchen@并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后检查无误,供应商交纳文件费后即报名成功,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磋商文件(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1
|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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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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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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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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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 应 供 应 商 资 料
|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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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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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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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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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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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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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 (非常重要!请确保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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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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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购文件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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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 1.代理机构发送本项目相关文件至领购文件单位的上述“邮箱”,视为有效送达。 2.领购文件供应商须保证登记表及获得领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领购文件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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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安惠大道13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0752-5385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5层502
联系方式:吴曦 0752-2296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曦
电 话: 0752-2296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