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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吴中路小学学生课桌凳、办公桌椅等家具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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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吴中路小学学生课桌凳、办公桌椅等家具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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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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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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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zb****-**-** **:**:***贾汪区吴中路小学学生课桌凳、办公桌椅等家具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WZX-G****-*****.项目名称:贾汪区吴中路小学学生课桌凳、办公桌椅等家具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万元*.采购需求:课桌凳、办公桌椅等家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的期限:**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二)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登录 联系电话:***********地址:贾汪区行政北区(三)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五)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七)特别说明*.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地 址:贾汪区行政北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贾汪区文化巷东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许先生联系方式:****-******** 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徐州市吴中路小学学生课桌凳、办公桌椅等家具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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