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一期)民科中路、民科东路等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8-440111-17-01-127996)批准建设,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民营科技园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一期)民科中路、民科东路等道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一期)民科中路、民科东路等道路项目;项目代码:2208-440111-17-01-127996;
二、招标单位:广州民营科技园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经理 联系电话:020-32589207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588号白云金控大厦18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湃杰、周詠淳 联系电话:020-66341793、66341909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86210407、86212546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和旧路改造道路共9条,包括民科中路、民科东路、云正大道、云明大道、民汇一路、民汇二路、民汇四路(科泰三路-云明大道)、科泰二路、科泰四路。道路等级包括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对应设计速度60km/h、40km/h、30km/h,路线全长约8.4k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缆沟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河涌整治工程、绿化景观及海绵城市工程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规模:
2.1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及施工、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
2.2最高投标限价:¥890,567,087.77元
六、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07月14日18:00:00至2023年08月07日10:00:0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07月15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至2023年08月07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开标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7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或设计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3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
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且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3项人员不得兼任。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民营科技园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258920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588号白云金控大厦18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十九、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依据:以中标通知书中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30%的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本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招 标 单 位:广州民营科技园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