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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变更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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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变更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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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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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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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NNGZ00312
原公告日期:2023-07-1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NNGZ0031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贵单位在庐江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合同内容包含警告标志、指示标志、禁令标志、波形护栏、减速带、示警桩、示警墩等公路安全设施的施工业绩)
请问:在括号里面描述的类似业绩包含多种安全设施,是否需要我们提供的业绩中也需要包含这么多安全设施,还是只需要包含其中几种就可以?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中包含标志标牌、标线、波形梁护栏、凸面镜等安全设施内容,是否满足该项目业绩要求?
答:认可。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原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合同内容包含警告标志、指示标志、禁令标志、波形护栏、减速带、示警桩、示警墩等公路安全设施的施工业绩)”现变更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新养护资质已将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合并在内,问: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投标人提供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
3.请问是否“警告标志、指示标志、禁令标志、波形护栏、减速带、示警桩、示警墩等公路安全设施”的每一项都要合同内容中有所体现,才认为是类似业绩??还是只需包含其中任意几项即可认为是类似业绩?
答:见疑问回复1。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现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288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郑主任
电话:0551-87308079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6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87388111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庐江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答疑公告.pdf () DD000E; EE000E; FF000E;若附件无法下载,你可以尝试使用360极速浏览器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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