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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安流镇人民政府梅州市五华县水污染防治项目(韩江上游琴江流域安流段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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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五华县安流镇人民政府梅州市五华县水污染防治项目(韩江上游琴江流域安流段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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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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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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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梅州市五华县水污染防治项目(韩江上游琴江流域安流段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七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PJZC20230701
项目名称:梅州市五华县水污染防治项目(韩江上游琴江流域安流段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预算金额:9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要求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为水利行业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4、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七楼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安流镇人民政府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0753-4521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七楼
联系方式:潘小姐、0753-2273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 话: 0753-227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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