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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飞机起落架大修基地项目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交易中心编号:JG2023-38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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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飞机起落架大修基地项目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交易中心编号:JG2023-38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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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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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or
本招标项目 飞机起落架大修基地项目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3-441803-04-01-42500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 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飞机起落架大修基地项目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2303-441803-04-01-425003
二、联系方式:
2.1 建设单位: 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 13392106080
地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
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83172166-829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2.3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5811569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电镀园区内。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厂房改扩建建筑面积总计约6000㎡,占地面积约1800㎡,结构形式为三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总投资金额约为4947.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218.28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天数为【345】天,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勘察设计工期为45天,施工工期为300天(此工期含联合验收时间),计划2023年10月施工开工,预计2024年7月完成政府竣工联合验收。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包勘察、包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土壤无害化处理、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报审报批报建(环评报批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除外)、包验收移交、包总成本控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包保险(建安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除外)等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具体以合同、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为准)。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650.47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303.46万元,建安工程费为人民币3218.28万元,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为人民币128.73万元;投标总报价、勘察设计费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标。
(3)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注: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由承包人负责。
六、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07月15 日至2023 年08月04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23年07月15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 月04 日09时00分。
(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环节)。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08月04日08时45分至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3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3、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施工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等。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有),如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④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主要人员要求:
3.1、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兼项目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3.2、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拟担任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以下①和②两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①施工负责人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为未被锁定状态的截图;若网站未查询到“未被锁定状态”结果,可以提供查询后的空白页截图。
②施工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截图。或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有在建工程,但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无建设项目;2)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3)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非拟派施工负责人本人。
③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3.3、专职安全员(1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为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网页诚信等级及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截图,截图能显示到投标单位名称及相关信息。对未能在线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人员信息变更的企业,按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阶段性调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变更办理要求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人员信息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 2个,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设计单位 ,联合体成员为 施工单位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以承接负责施工的成员为准;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负责设计的牵头人为准。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查询要求:1“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投标人企业名称在最近三年内变更的,应同时查询变更前企业名称。
2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查询;
3“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
⑤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按前述要求进行查询。(联合体成员的查询截图可以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⑥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登记情况应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分工对应)
10、被列入南航集团及下属分子/合资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要求)
11、被列入南航集团及下属分子/合资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要求)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且补充公告实质性改变招标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中与投标有关的信息,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13392106080
地 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资料。
建设单位: 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月日
附件一
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被列入南航集团及下属分子/合资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2
3
4
5
被列入南航集团及下属分子/合资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6
7
……
20230512193125395269220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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