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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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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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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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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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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项目代码:2019-410173-70-03-00
1163)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供配电工程。
2.2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园北一路以北,公园北二路以南,规划电子科技一街以东。项目总占地面积46401平方米(约69.60亩),总建筑面积约127741.24平方米。供配电工程按照项目开发进度分批次施工,其中:第一批次包含2#、6#、9#、12#、13#、15#、16#楼及其地下室,以及全部车库范围内的供配电工程;第二批次包含1#、3#、4#、5#、7#、8#、10#、11#、14#楼及其地下室范围内的供配电工程。
2.3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供配电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设备基础施工,设备调试,桥架的采购与安装,电缆的采购、敷设及上下点的电缆接驳,组织交工验收,电力报装手续的办理,配电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送电手续的办理,协调所有内外部关系,确保正式通电等全部相关工作。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计划工期:第一批次100日历天,第二批次1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其他说明:依据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区航程正商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代建管理合同,郑州航空港区航程正商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全过程代建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标投标管理、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成本控制管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等工作,投标人中标后,由郑州航空港区航程正商置业有限公司组织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航程正商置业有限公司和中标单位签订三方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件,至少包括2023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5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评标结束前由招标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8768893606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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