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①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3-01至2023-06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资质, 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信息或智能化业绩(提供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时间、金额为准,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