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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中交三公局保障房项目商混采购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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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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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青白江区农村住房困难群众集中居住保障房建设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商品混凝土)招标编号:建筑公司2023-111-保障房-商混1. 招标条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青白江区农村住房困难群众集中居住保障房建设项目经理部已建设成立,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为青白江区农村住房困难群众集中居住保障房建设项目经理部。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成都东北部的青白江区,建设单位成都市融禾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市政项目共计三个子项目:牌坊村保障房建设项目、五桂村保障房建设项目和字库村保障房建设项目。建设标准:拦冲村工程位于青白江区福洪镇字库村2组,地块在云石路与田园路间。该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由我方施工,占地面积27043㎡,建筑面积78563㎡(含地下室17358㎡)。一期工程共包括6栋单体,楼层高度15~18层,层高3m,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室1层,层高3.9m,人防部分均在一期范围内。基坑开挖深度为1.85~6.15m,采用排桩(云石路侧,共计26根)和自然放坡+网喷的支护形式。局部地下室区域(7500㎡)原始地形低,需进行强夯地基处理。具体工程内容包含房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节能);室外附属综合管线、道路等各类工程。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15:00 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15:00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 年 7 月 28 日14:00 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保障房项目商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收款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CNAPS号码:301100000728 收款帐号:01-10-000495-01(横线不可省略)4.4 不邮购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8 月 6 日15:00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月 6 日15:00止, 2023年 8 月 6 日15:00开标。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3万元整。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 8 月 6 日15:00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保障房项目商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CNAPS号码:301100000728收款账号:01-10-000495-01(横线不可省略)6. 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招标人信息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青白江区农村住房困难群众集中居住保障房建设项目经理部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项目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镇桂花路187号公司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18612925559项目联系人:张金虎 联系电话:17673488397电子邮箱:2403047666@(投标保证金邮箱) 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单位 SH 1 商品混凝土 C15 m³ 200.0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青白江区农村住房困难群众集中居住保障房建设项目经理部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青白江区农村住房困难群众集中居住保障房建设项目经理部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2023年7月至本工程结束。 2 商品混凝土 C20 m³ 100.00 3 商品混凝土 C20细石 m³ 150.00 4 商品混凝土 C30 m³ 500.00 5 商品混凝土 C35 m³ 2800.00 6 商品混凝土 C45 m³ 1600.00 合计: 5350.00 1. 技术要求: 混凝土质量要求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204-2015)的要求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计算、试配、试验确定,确保其满足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 2.验收:该合同全部混凝土按“供货票据”的方量结算(供货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立方米之和结算),双方约定混凝土容重按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执行,甲方可随时派工作人员抽验运输车的装载量,误差超过2%以上时,上批次抽检时间与本批次抽检时间段所供混凝土按本次实际抽样量结算,清单为暂估数量,实际浇筑方量以实际工程为准。 1.结算支付方式:(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20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21日至本月 20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2)物资结算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以内;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150天内付至总结算款的97%。剩余3%结算款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 180 日后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网银转账支付;(√)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青白江区农村住房困难群众集中居住保障房建设项目经理部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项目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镇桂花路187号公司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18612925559项目联系人:张金虎 联系电话:17673488397电子邮箱:2403047666@(投标保证金邮箱) 2023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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