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
10
号线(苏虞张段)工程系统工点设计项目(第二批)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轨道交通
10
号线(苏虞张段)工程系统工点设计项目(第二批)
(项目名称)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的通知(发改基础〔
2021
〕
811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系统工点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
资格后审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常熟市、张家港市)
2.2
建设规模:
10
号线(苏虞张段)工程全长
89.56km
,其中高架线
57.97km
,敞开段
3.85km
,地下线
27.74km
,地下线占比
30.97%
,共设站
21
座,高架站
10
座,地下站
11
座。全线设
2
座车辆基地、
3
处主变电站、
1
座控制中心。
以上信息仅供本次招标使用。
2.3
标段
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
日历天
)
|
| E3205010304040245001034
| X-XTSJ05
标
|
全线轨道、防护网以及铺轨基地的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全设计过程的
BIM
设计及相关服务。
| 2582.1
| 2114
|
| E3205010304040245001035
| X-XTSJ06
标
|
全线声屏障的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全设计过程的
BIM
设计及相关服务。
| 2566.8
| 2114
|
| E3205010304040245001030
| X-XTSJ07
标
| 标段范围内车辆段及停车场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 1500
| 2114
|
2.4
服务期
: 2023/9/15
至
2029/6/28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X-XTSJ05
标、
X-XTSJ06
标投标人须具有
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X-XTSJ07
标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
投标人业绩:
X-XTSJ05
标、
X-XTSJ06
标
:近五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线路长度不小于
10
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智轨等中低量轨道交通)或市域(郊)铁路相应专业设计业绩;(如为总承包设计业绩,须包含相应专业工点设计内容;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在联合体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点设计内容。)
相应专业指:
X-XTSJ05
标:轨道工程设计
X-XTSJ06
标:声屏障系统设计
X-XTSJ07
标:近五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智轨等中低量轨道交通)或市域(郊)铁路上盖类车辆基地设计业绩(如为总承包设计业绩,须包含上盖类车辆基地工点设计内容;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在联合体中承担上盖类车辆基地设计牵头方工作内容。)
?
项目负责人业绩:
X-XTSJ05
标、
X-XTSJ06
标
:
近五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专业设计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承担过(线路长度不小于
10
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智轨等中低量轨道交通)或市域(郊)铁路相应专业设计项目;
相应专业指:
X-XTSJ05
标:轨道工程设计
X-XTSJ06
标:声屏障系统设计
X-XTSJ07
标:
近五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城市轨道交通(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智轨等中低量轨道交通)或市域(郊)铁路车辆基地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设计项目车辆基地副总体(副经理)或以上业绩。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
料加以佐证;
3.4
财务要求
:
/
。
3.5
信誉要求
:
/
。
3.6
其他要求
:
/
。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一、申请人其他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4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A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
、近
3
年内投标人若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C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苏州市轨道交通
10
号线(苏虞张段)工程系统工点设计项目共
7
个标段分两批次进行招标,
第一批次
X-XTSJ01~04
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投
4
个标段,最多允许中
2
个标段;
第二批次
X-XTSJ05~07
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投
3
个标段,最多允许中
2
个标段,
但
X-XTSJ05
标、
X-XTSJ06
标不得兼中
;
同一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最多允许中
1
个标段。
本项目第二批次共分
3
个标段(
X-XTSJ05~07
标),优先推荐不采用“评定分离”的标段;其次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为
3
个的标段;在上述同一类情形内优先定标并确定拟中标人(或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为(先→后):
X-XTSJ05
标→
X-XTSJ06
标→
X-XTSJ07
标。
6
、苏州市轨道交通
10
号线(苏虞张段)工程总体总包、土建工点、市政工点、系统工点设计项目所有标段中,同一项目负责人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
总体总包、市政工点或其它上述设计项目已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请投标人合理配置项目负责人。
7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8
、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
2023
〕
8
号)的规定,使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9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
1
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9
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
5
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
3
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9
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10
、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
{202368
号)。
重要告知:
1
、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模式,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
“
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不接受书面递交文件。
2
、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
CA
相关问题等参见《及解答汇总》(
)。
3
、根据《关于规范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投标阶段所投人员满足信息归集要求。
4
、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
-
“招标信息”
-
“供应商注册”(
),按照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
供应商》。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
综合评估法□记名投票法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R
是
□否,
有效投标人大于
3
个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
3
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拟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不超过
3
个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苏州轨道交通网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
668
号
地
址:苏州市平泷路
251
号
B
座
1022
联
系
人:郑俊
联
系
人:张俊、施艳丽、陆轶韬
电
话:
0512-69899095
电
话:
0512-65090320/13905198418
电子邮件:
zhaobiaobu@
电子邮件:
zjun@
2023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