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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嘉财预执[2021]567号)等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一、招标人名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二、招标项目名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三、项目编号:ZJZM-2023-119四、招标项目内容:序号存款性质存放金额(万元)备注17天通知存款2000以实际存放金额为准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资金存放的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嘉兴市本级设有经办机构;(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约事件;(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六、投标报名:(一)报名时间: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1日(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报名方式:政采云系统线上报名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联系电话:153568337923.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73-82159925十、其他事项:在线电子响应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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