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蒸汽过热炉工程设计技术服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
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蒸汽过热炉
工程设计技术服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蒸汽过热炉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蒸汽过热炉工程设计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条件:
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工程)与吉林石化公司就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已正式签约详细设计合同,合同谈判期间,就蒸汽过热炉的工程设计需要其他有工程设计经验的工程公司进行协助设计进行了确认,同时合同条款中明确苯乙烯蒸汽过热炉允许分包。
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招标项目包括: 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蒸汽过热炉单元。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石化公司。
2.1.3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1.4计划工期:
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蒸汽过热炉单元暂定自收到中标通知书日期起8个月内完成详细设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蒸汽过热炉单元的详细设计,以及为完成上述设计工作所要进行的设计协调、设备采购服务、项目配合、信息录入、设计文件审查、现场服务等相关工作。
2.2.1.1详细设计部分:
以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设计文件进行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非标设备设计,大型成套、引进定型设备等询价文件的编制,负责向其它相关设计院提供进出本装置界区的边界条件及公用工程消耗;协助招标人召开相关技术会议;进行设计交底、参加装置开车、设备采购服务及管段图、竣工图编制等。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设计技术文件,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
2.2.1.2设备采购服务部分:
设备采购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进行的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及协调供货商返资的服务。负责配合招标人在设备采购阶段参加技术附件编写、采购技术谈判和协调供货商返资等技术服务工作 。
2.2.1.3数字化交付部分:
投标人应承担所负责的详细设计范围内的数字化交付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详细设计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数字化交付的具体管理及实施工作。
2.2.2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2.3最高限价:383万(含税)。
2.2.4报价范围:包括详细设计费、设备采购服务费、数字化交付费(含税),包含招标范围所有内容。
2.2.5合同估算额:383 万元(含税)。
2.2.6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
2.2.7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资格要求: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依法设立且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及分公司。分公司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分公司应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其内容应载明总公司知悉分公司使用其资质投标。
3.1.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针对分公司投标情形,提供总公司书面授权委托的,总公司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总公司资质为准。
3.1.3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在该资源库中状态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6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苯乙烯装置蒸汽过热炉的工程设计类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需提供该合同有关的其他证明业绩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信誉要求
3.4.1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3.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
3.4.8投标人2021年5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5.2 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 项苯乙烯装置过热炉专业负责人业绩。(专业负责人业绩需提供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应体现出专业负责人姓名)
3.5.3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除外)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各专业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2人员资质要求:
主要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二)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0日 9时至2023 年07月 25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投标人注册报名购买标书及保证金相关流程)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系统内分配到此项目。
5.3.2托管投标保证金机构: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 号:313265010019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2023年8月9日9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吉林公司分中心
采 购 方: 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吉林市通潭大路1号经贸大厦1811室招标中心
邮 编: 132010
联 系 人: 万一
电 话: 0432-65157895
电子邮箱: wanyi-hqc@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4008800114-3-6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