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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阜康市人民检查院会议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62023071370841951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韩佩军18099002345
报价起止时间:2023-07-18 19:04 -2023-07-21 20:00
采购单位:阜康市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1、供应商需上传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有本项目的相关许可。2、供应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涵。3、供应商需按照附件提供设备详细参数,品牌及型号,并对投标的参数进行佐证。(如有高于附件设备参数的,并进行单独列举)。4、设备到货后,供应商需提供设备的合格证,如无法提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退货处理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附件:设备参数.xls
响应附件要求:1、供应商需上传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有本项目的相关许可。2、供应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涵。3、供应商需按照附件提供设备详细参数,品牌及型号,并对投标的参数进行佐证。(如有高于附件设备参数的,并进行单独列举)。4、设备到货后,供应商需提供设备的合格证,如无法提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退货处理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阜康市 博峰街办事处 新运路1000号
送货备注:1、供应商需上传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有本项目的相关许可。 2、供应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涵。 3、供应商需按照附件提供设备详细参数,品牌及型号,并对投标的参数进行佐证。(如有高于附件设备参数的,并进行单独列举)。 4、设备到货后,供应商需提供设备的合格证,如无法提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退货处理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