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照明工程施工G328NJ-ZM1标段招标公告
E2021020351002636807573
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
照明工程施工G328NJ-ZM1标段
招标公告
E20210203510026368075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 328 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0]950 号)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
国家车购税、省级投资、政策投资以及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照明工程施工G328NJ-ZM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照明工程施工G328NJ-ZM1标段
本次照明工程施工招标设一个标段:G328NJ-ZM1标段。
招标内容为K7+780-K12+360范围内的照明灯杆、灯具、基础、箱式变压器、预埋管道、电缆、高架预留预埋以及公交车站台等施工,包括:供货、运输、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验收、移交、保修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不含高架桥路段照明工程“背包”混凝土和钢筋等,由桥梁标段在护栏浇筑中同步实施。中标单位应提前进场,与主体单位协调施工时序和施工界面,做好交叉施工,不得出现返工、凿除等情况。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日,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或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自动生成的企业投标报表表 1 中的内容为准。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交工验收合格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以投标报表表 5 中的合同价、交/竣工日期、工程简介内容、规模和性质信息为准,下同)。
3.3 企业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 B 级及以上级别(未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当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暂定 A 级信用等级);(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次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不以投标报表表 1 为准)。
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③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④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⑤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4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 60 分(财务得分以投标报表表 2 中的内容为准)。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或者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投标报表表 3 中相关信息为准),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以投标报表表 4 中任职结束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内容、规模和性质信息为准)。
(2)项目总工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或者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投标报表表 3 中相关信息为准)。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
(4)专职安全员:1 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能超过 2 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以后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允许再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规模。如资格等级较低单位的资质等级、业绩规模不能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21 00:00
至
2023-07-27 23:59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10 14: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55 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 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 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人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 169 号
联系人:
涂部长
电话:
/
招标代理: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太平南路 389 号凤凰和睿大厦 13 楼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025-57026782-294
传真:
025-8465111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