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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投标监管有关要求,现对《湾里管理局红湾至竹林果业农村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湾里管理局红湾至竹林果业农村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湾里管理局红湾至竹林果业农村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三、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招贤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中段
邮 编:33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9791182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凤凰中大道929号19AF
邮政编码:33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91-86123615、15170218976
电子邮件:jzgczxwb@
行政监督部门:湾里管理局景区与城乡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3768832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附件:湾里管理局红湾至竹林果业农村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内 容
|
1
| 评
标
办
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投标报价低的优先;(2)企业信誉得分高者;(3)企业业绩得分高者;(4)企业综合实力得分高者。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
|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价格区间,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
评审依据:营业执照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各单位均需提供)。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评审依据:证书原件扫描件。
|
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评审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业绩备案查询网址及查询页面截图。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评审依据: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 各单位均需提供)。
|
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主要人员要求”的规定。
评审依据: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劳动合同为依据(社保缴费发票、社保缴费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提供任何一种均可)。
|
联合体投标规定
|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评审依据: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30分
商务标:20分
投标报价:5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评标价平均值为去掉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①当N≤5时,n取0;
②当5<N≤10时,n取1;
③当10<N≤15时,n取2,以此类推。
N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数量。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设计方案
(15分)
| 1、有“对本项目的理解”,设计优秀得2.6-3.0分,一般得1.9-2.5分,较差得1.8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有“对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设计优秀得1.7-2.0分,一般得1.3-1.6分,较差得1.2分,本项最多得2分。
3、有“总体设计原则和思路”,设计优秀得1.7-2.0分,一般得1.3-1.6分,较差得1.2分,本项最多得2分。
4、有“本项目设计特点”,设计优秀得1.7-2.0分,一般得1.3-1.6分,较差得1.2分,本项最多得2分。
5、有“本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技术分析及处理措施”,设计优秀得1.7-2.0分,一般得1.3-1.6分,较差得1.2分,本项最多得2分。
6、有“对前一阶段图纸的优化建议”,设计优秀得3.3-4.0分,一般得2.5-3.2分,较差得2.4分,本项最多得4分。
投标人没有提供设计成果本项不得分。
|
施工组织设计
(15分)
| 1、施工方案(3 分)
合理得2.6-3分,基本合理得1.9-2.5分,不合理得1.8分。
2、质量控制和保障措施(2 分)
合理得1.7-2分,基本合理得1.3-1.6分,不合理得1.2分。
3、进度控制和保障措施(2 分)
合理得1.7-2分,基本合理得1.3-1.6分,不合理得1.2分。
4、安全控制和保障措施(2 分)
合理得1.7-2分,基本合理得1.3-1.6分,不合理得1.2分。
5、投资控制和保障措施(2 分)
合理得1.7-2分,基本合理得1.3-1.6分,不合理得1.2分。
6、项目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置(2 分)
合理得1.7-2分,基本合理得1.3-1.6分,不合理得1.2分。
7、承诺及合理化建议(2 分)
合理得1.7-2分,基本合理得1.3-1.6分,不合理得1.2分。
|
2.2.4(2)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7分)
| 1、基本分: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最低要求的,得4.9分。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018年9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每增加一个总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的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得0.7分,本小项最多提供3个项目,本小项最高得2.1分。
评审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该业绩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业绩备案查询网址及查询页面截图。
|
企业信誉(5分)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信誉按以下标准计分:
1、满足资格要求的信誉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
2、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2021年度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得4分;
3、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连续两年(2020、2021年度)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得5分;
评审依据:信用评价结果以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
|
综合实力(8分)
|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满足资格要求的资质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2.4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4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满足资格要求的资质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2.4分;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乙级资质的得3分;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4分。
评审依据: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50分)
| 1、建安工程费报价: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本项目中:E1=2;E2=1。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高得50分,最低得0分。
2、设计费要约价:暂定37.31万元,最终以经财政评审的建安费(最终以财政审定的结算价)为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55%)的60%计取,其中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交通运输工程)按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0.85,附加调整系数按1.89。
备注:投标人设计费报价需响应设计费要约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提供投标函。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承包人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承包人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E。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