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32023000078
二、项目名称:邛崃市大同镇和南宝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四川大地山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27号1栋3单元7层308号 | 493,02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大地山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邛崃市大同镇和南宝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一、规划立项资料编制
1.工作底图编制及摸底调查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412号)文件精神及补充耕地、垦造水田相关政策技术要求,制作土地开发复垦、垦造水田摸底调查底图。开展摸底调查,对图斑现场现状进行调查,对符合实施条件的地块纳入拟申报范围。
2.采集项目地块实施前优于0.2 m分辨率且清晰的正射影像、激光点云,锁定实施前地块现状。项目区地块1:500-1:1000比例勘测定界。
3.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
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川自然资规〔2022〕1号)、《四川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和《四川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导则》、《四川省垦造水田工程技术指南》(川自然资发〔2022〕31号)、《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及后期管护办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43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44号)等要求的技术标准规范,通过现场踏勘及对相关资料分析研究,充分掌握项目区基础条件,在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的前提下,着重提升补充耕地质量,对具备灌溉水源条件的应优先开展水田垦造。规划设计工作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修复和其他工程,根据规划建设方案和规划图布局设计,编制项目投资预算。根据资源分布情况,一并将提质改造和耕地恢复(进出平衡)纳入规划设计。
4.申报、备案。
资料编制完成后,协助采购人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审查。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后按要求在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v5.0备案。
5.规划主要成果
1.勘测定界报告;
2.规划设计报告;
3.规划设计预算书;
4.规划设计图册(现状图、规划图、单项工程设计图等);
其他申报立项所需附件
二、项目变更
1.变更预算书;
2.变更规划设计图;
3.部门、专家变更意见;
4.土地平整、垦造水田、灌溉与排水、道路工程等变更工程布置图;
5.变更工程设计图册;
6.项目成果矢量数据,以及届时上级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变更组卷资料。
三、竣工测绘和竣工资料编制
1.主要工作内容
在项目完工后,根据实际工程现状进行竣工实测,形成竣工矢量图,对新增耕地地块实地拍照举证,优于0.2m影像资料,项目竣工图,编制完成项目竣工报告,以及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组卷。
2.项目主要成果
优于0.2米影像资料,竣工图、竣工报告等。按照《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及后期管护办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43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44号)文件要求进行组卷,提交成果资料。
3.备案入库
项目经省市部门验收合格后,完成指标在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v5.0备案入库工作。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成果内容要求:资料要求:包含文字说明及图件纸质成果不少于2套(电子文档2套),文本可采用*.wps、*.doc(*.docx)格式,图件为*.dwg、*.jpg格式。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四川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2022年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垦造水田工程技术指南〉的通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及后期管护办法的通知》、如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以最新的为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493,02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文举
、
王倩(采购人代表)
、
孙煊辉
、
王理
、
王洪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1.5%费率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42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9.5万元,备案编号:51018323210200001815[2023]00216;2.监督部门:成都市邛崃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760252;3.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4.本项目中标单价为:1494元/亩。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邛崃市天庆街283号
联系方式:
028-88797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高新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4号
联系方式:
028-8609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女士
电话:
028-86095158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大地山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df
邛崃市大同镇和南宝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6251604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