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FZSC2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投大厦消防维保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成交人福建金华夏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根据磋商文件规定,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经采购人确认由第二成交候选人福建太和广业消防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人,并接受其报价为成交价。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原成交公告中修改内容如下:
(1)三、中标(成交)信息修改为:
供应商名称:福建太和广业消防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722-727室
中标(成交)金额:9.800000(万元)
(2)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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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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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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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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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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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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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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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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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太和广业消防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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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投大厦消防维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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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给水 (2)消火栓系统(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5)水幕及水喷雾灭火系统 (6)气体灭火系统(7)细水雾灭火系统(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0)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1)防排烟系统(12)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13)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5)灭火器(16)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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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后20天内进行全系统联动测试,并提交检测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维修解决方案书面递交给至采购人,采购人应予以书面确认。 2、定期检查:成交人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消防设备、设施的月检、季检和年检服务。季检须在本季度末最后一天前完成,年检须在合同期满的最后一天完成。成交人在进行维修保养时,采购人指定专人进行配合,每次成交人定期检查工作完毕,对所保养的内容由采购人在相应报告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3、紧急抢修:当消防系统发生故障时,成交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3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12小时内修复,当超过1天尚无法修复时,成交人需书面通知采购人,请采购人增加相关管理人员配合成交人工作人员一同作好抢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同时成交人应增加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故障。 4、维修及更换:维保期间内且主体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由主体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维保期间内且质保期外,维修解决中涉及的费用由成交人报价会同采购人协商确认。若采购人不同意维修,或采购人自行维修后,成交人继续提供维保服务。 5、线路雷击、管网漏水以及业主自行装修、改造等人为破坏的一切维修材料及人工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6、维保人员每月检查各消控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校区内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终端物联网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等,确认处于正常状态。 7、每半年做一次大型设备联动,安排各消防系统所属单位(部门)人员一起参与总结,是否有其他问题共同处理并做好年度报告报采购人,让各消防系统所属单位(部门)对消防设备有所了解。 8、成交人应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老的资料。除了做好消防维保相关的档案管理外,应促进和完善采购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保存期为3年。 9、成交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成交人配合协助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教、协调组织消防应急逃生演练和灭火技能培训。服务期内进行不少于一次消防培训(培训时间、内容由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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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因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与采购人解除或终止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采购人退出该大厦物业管理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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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合同所有约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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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内容不变
2、代理服务费缴费账户
| 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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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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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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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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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联系人:0591-87767686-8621 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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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中闽大厦D座8F中闽物业公司
联系方式:周先生0591-87624273-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林恒0591-87767686-8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恒
电 话: 0591-87767686-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