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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航道维护疏浚(2023年6月-2024年5月)A标船舶租赁(交通船)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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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长江口航道维护疏浚(2023年6月-2024年5月)A标船舶租赁(交通船)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3-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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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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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航道维护疏浚(2023年6月-2024年5月)A标船舶租赁(交通船)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招标人中港疏浚有限公司已中标长江口航道维护疏浚(2023年6月-2024年5月)A标项目,船舶租赁(交通船)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港疏浚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全长125.2km,设计深度12.5m(理论最低潮面,下同),设计底宽350~460m,由向上延伸段(Y0~Y4)、内航道(W00+000~W011+549)、圆圆沙航道(W10+000~W115+441)、上航道(W20+000~W222+568)、下航道(W30+000~W324+710)、外航道(W40+000~W418+000)组成。长江口南槽航道全长约86公里,设计底宽600m、深度6.0米。横沙浅滩位于横沙岛东端,长江口深水航道北导堤以北、北港以南。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船舶租赁(交通船),工作内容为海上交通、运输、安全警戒、巡航监控等施工辅助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2.3 招标租赁期:招标租赁期暂定10个月,大交通船使用次数最高为:60航次(超出60航次以上据实进行油价补偿);小交通船使用次数暂定为:300航次。具体租赁期及使用行次数以招标人现场项目部实际统计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1 通用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项目船舶租赁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出租船舶必须具备有效的证书和适航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证、国籍证书、船舶安全证书、船检证书等。(3)船机设备要求: 大型交通船船舶主机功率不得小于500kw,小型交通船船舶主机功率不得小于200kw。(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7月19日12时00分至2023年7月26日12时00分。4.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线上领取,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12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组织方:中港疏浚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501号8号楼606室邮编:200136 联系人:路世一电话:021-58777001-8274邮箱:gcb@招标文件澄清人:赵宇电话:1585087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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