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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道路景观节点制作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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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道路景观节点制作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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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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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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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道路景观节点制作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通采字2023-025 项目名称:道路景观节点制作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即可)。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或95763。(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U 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③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向阳路4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662007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819289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泰安西路282号朱坞村综合楼十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827122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382712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附件信息:0720定稿-道路景观节点制作工程.doc891.8K设计图纸.pdf4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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