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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张村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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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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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村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石井张村经济发展公司(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张村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H23ZC026-QY)进行公开招标活动,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编号:SH23ZC026-QY
项目名称:张村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内容:选择一家中标人进行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四) 投标人须正在经营村级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经营2023年限为一2023年或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合同、经营介绍、现场照片等)
(五)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已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并购买本次招标文件。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2023年707月2116日至20232023年707月2816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16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32023年807月1116日09时30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3楼。
开标时间:20232023年807月11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3楼。
本公告期限自20232023年707月2116日至20232023年707月2816日止。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本网站(
联系事项:
(一)招标{本网站n>广州市石井张村经济发展公司
联系{本网站n>张工
地址:{本网站an>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张村大街33号
联系电话:020-400-006-665582
邮编:510000
(二)招标代理机构:{本网站an>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本网站n>张小姐
地址:{本网站an>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3楼
联系电话:020-83239099-823
邮箱:zfcg@
邮编:510000
发布{本网站n>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16日期:20232023年707月2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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