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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一、招标人名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二、招标项目名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三、项目编号:DLLH-Z(F)-JY2023018四、招标项目内容: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学校公款竞争性存放计划,以公开招标方式存放一年期定期存款人民币2.5亿元。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4家中标银行,由招标人按中标银行综合得分高低排序以4:3:2:1的比例分配每次的存放资金。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增闲置资金,同以上比例分配各中标银行。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一)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同城(杭州)设有分支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四)投标时确定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机构,具有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在浙江省的最高级别的分行(行政机构)唯一授权书,并承诺在中标后不得改变和转移。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进行参与;(五)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服务网点,指定的服务网点应与最终公款存放的网点一致;(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报名(一)报名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31日下午17:00。(二)报名地点:(政采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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