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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三公局总承包公司延边项目混凝土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吉林省三公局总承包公司延边项目混凝土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详细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国道珲阿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02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混凝土管材)招标编号:总-延边混凝土管-2023-43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珲阿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0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混凝土管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珲阿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0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本项目混凝土管材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2.1 项目路线全长10.29 公里,含隧道2座,共1100m;桥梁8座,共1466m;立交1处,共67m;路基11段,共7657m。桩基148根,预制30m箱梁135片,预制20m箱梁18片,挖方36.1万方,填方48.2万方。公路等级采用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基宽度为10m。2.2招标内容:混凝土管材(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3年7月21日16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不邮购招标文件。4.3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500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7月31日16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总-延边混凝土管-2023-43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16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16时止,2023年8月10日16时开标。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10000元。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3年  8 月  10 日  15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总-延边混凝土管-2023-4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6. 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电话:18230020333项目联系人:王宏搏   联系电话:16688375839   标书费汇款账号: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乡高新区涉高速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帐    号:01-10-003221-01接收标书费凭证电子邮箱:452399139@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00494-01接收投标保证金电子邮箱:1024142720@ 备注:汇款后首先将凭证发送至相关邮箱。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由投标单位公户转款,不能以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招标物资清单及包件划分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1 中心排水管 500mm*2m     (按图纸加工) 米 589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老头沟镇延边珲乌2标项目项目施工现场 王宏搏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2023年7月至工程完工 2 中心排水沟检查井 按照图纸加工 米 13 3 平口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1500mm*2m 米 150 4 平口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1200mm*2m 米 50 5 平口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1000mm*2m 米 50 6 平口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800mm*2m 米 50 备注1:按照项目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施工需要供应相应标准的货物 备注2: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一票制,当投标单位开票税点不同时,评标价均以含税报价为准  注:各单位报价为含税到场价,并注明税率。结算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3.物资结算后  18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27 %在供货完毕且办理最终结算后,以  √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最终结算12个月内按规定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支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13%),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珲阿公路延吉至安图段改建项目0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老头沟镇珲乌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深沟村2-1凌科商务花园主楼四惠国际公司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0020333项目联系人:王宏搏   联系电话:1668837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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