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颍上杨湖地表水厂取水口门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颍上杨湖地表水厂取水口门工程》(招标编号:2023DFAGZ01473/JG2023-17-1499)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报价参考价
最高投标限价:73721389.75元(含暂列金3500000.00元,暂估价 1074000.00元);
其中:工程量清单中“15.临时用地”分项最高投标限价:1328700.00 元。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分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阶段:商务标评审-商务标初步评审标准
原条款:
| 2.3.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 分项报价合理性 |
| 临时工程
| 在投标报价的(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含)至%(含)之间。(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
现修改为:
| 2.3.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中“15.临时用地”分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
| 分项报价合理性 |
| 临时工程
| 在投标报价的(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 %(含)至/ %(含)之间。(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
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3 工程进度付款
本款补充:
17.3.10工程保险费
按承包人提交的保险费凭证据实支付,超过承包人投标报价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0.保险
原条款: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承包人应以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名为本合同工程投保;
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等建筑工程及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安装工程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为:投标报价(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用);
保险费率:4‰;
……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4‰ ;
现修改为: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承包人应以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名为本合同工程投保;
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等建筑工程及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安装工程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为:投标报价(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用);
保险费率:4.5‰;
……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4.5‰;
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对“工程量清单”做出修改,原工程量清单不再使用,以此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1)。
4.第六章 图纸(招标图纸)
对“图纸”做出修改,原图纸不再使用,以此次发布的图纸为准(详见附件2)
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对“技术标准和要求”做出修改,原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再使用,以此次发布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详见附件3)
6.补充合同附件格式(详见附件4)
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及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工程量清单
附件2:图纸(招标图纸)
附件3:技术标准和要求
附件4:合同附件格式
招标人: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21日
电话:0551-62220122,622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