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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黄埔区广江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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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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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广江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黄埔区广江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穗埔发改投批〔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黄埔区广江路改造工程监理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全长约0.65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2.1.4工程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998万元,其中:工程费7582万元。2.2招标范围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2.2.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2.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财政局终审。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63.9815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3.1.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3.2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3.6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2日00时00分至2023年8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网址: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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