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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2023-2024年度平阳县广告制作宣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批)供应商,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响应:一、项目编号:PYCG230721064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最高限价: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四、框架协议适用范围平阳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广告宣传采购服务;县属国有企业参照执行。本次征集的广告宣传服务的服务内容是指在报纸、期刊、户外路牌、灯箱、橱窗、互联网、通讯设备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上策划制作的宣传服务,采购人与媒体机构直接合作广告宣传服务可以除外。包括:①广告制作服务:影视、广播广告,报纸、杂志广告,灯箱广告,路牌广告以及其他广告制作服务;②广告发布服务:影视、广播广告,报纸、杂志广告,灯箱广告,路牌广告,互联网广告,建筑物广告以及其他广告发布服务;③广告代理服务;④宣传视频、宣传册等的策划、制作和发布服务;⑤其他广告宣传服务。五、协议有效期标项1、2,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后财政部门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六、合格响应方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未被“信用中国”( 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十二、其他:(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审”,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 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嘉园网 站浙江政府采购网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传 真:/联系人:吴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8115 附件信息:2023-2024年度平阳县广告制作宣传服务框架协议(第一批)发布稿.doc1.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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