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太和界首临泉集中供水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太和界首临泉集中供水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3DFABZ01485/JG2023-17-1500)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太和界首临泉集中供水工程1标、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太和界首临泉集中供水工程2标、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颍上杨湖地表水厂取水口门工程项目批复的同范围同口径初步设计概算中工程部分的工程建设监理费的
96 %.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原条款:
③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在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任一在建或中标待建项目(含公示期内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任职。在建项目已批准变更的原人员也不得作为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上述名单进行核查,任一人员重复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在合同签订前,发现任一人员重复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现修改为:
③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在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任一在建或中标待建项目(含公示期内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任职,在建项目已批准变更的原人员也不得作为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如在合同签订前,发现任一人员重复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承接了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项目,且该项目中任职的监理人员提供经业主批准退场的证明文件的,则上述人员可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监理报酬清单-5.2 监理报酬清单-“表1 监理服务费用报价汇总表”-备注中
原条款:
1、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太和界首临泉集中供水工程1标、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太和界首临泉集中供水工程2标、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颍上杨湖地表水厂取水口门工程项目批复的同范围同口径初步设计概算中工程部分的工程建设监理费暂按 万元进行计算。
投标费率=投标监理服务费/
万元
现修改为:
1、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太和界首临泉集中供水工程1标、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太和界首临泉集中供水工程2标、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颍上杨湖地表水厂取水口门工程项目批复的同范围同口径初步设计概算中工程部分的工程建设监理费暂按 2868 万元进行计算。即投标人编制监理报酬清单时,“投标监理服务费”不得超过 2868 万元*
96 %= 2753.28 万元。
投标费率=投标监理服务费/
2868 万元。
三、对投标人澄清申请的回复:
1.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8)其他要求中规定:第③目。
请问:我公司原承担监理任务的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项目已经施工完成,但尚未进行完工验收,处于完工待验状态,根据已经批准的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和现场监理工作实际情况,监理人员基本已经退场,请问该项目已退场的原监理人员是否可以在本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答:见本通知“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2.问: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分标准表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 分)投标人近年良好记录(3分)中评分标准。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发布的《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表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 投标人近年良好行为记录(2分)中评分标准:“(说明:一般不少于5年,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具体约定)年 月以来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得2分;获得“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奖的,每具有1项得1分;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的,每具有1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获奖时间及获奖情况以投标人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级别加分。”
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近年良好记录(3分)的评分标准要求“类似项目”业绩获省部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类奖方可得分的标准明显偏高,并不合理。因此建议该项评分标准参照安徽省水利厅发布的《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中相关标准设置。
答:本项目良好记录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及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24日
电话:0551-62220122,622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