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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揭阳市卫生学校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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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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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卫生学校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市卫生学校扩建工程已由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揭发改投审〔2022〕28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省级补助资金、市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建设单位为揭阳市卫生学校,招标人(代建管理单位)为揭阳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揭阳市高新区发展大道崇学路以北、新城大道以南、发展大道以西、滨江大道以东。2.2、建设规模及内容:在位于市卫生学校西侧占地64.63亩用地上启动扩建工程,新建2栋7层宿舍楼、1栋4层学术综合活动中心、1栋7层信息综合楼,400米跑道运动场和看台、篮球场和羽毛球场以及室外工程等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同时,在市卫生学校现校区200米运动场上新建2栋6层实训楼。新建总建筑面积37562.96平方米。2.3、本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1.00万元。2.4、监理范围:该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2.5、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其中:施工准备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开工之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3.2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3 广东省以外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本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于2023年7月14日发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9日自行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一经在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本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5.3 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揭阳市卫生学校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大道崇学路 招标人(代建管理单位):揭阳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东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6楼联系人:陈工电 话:0663-82997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联系人:张工电 话:020-83544117邮 箱:A83544117@ 揭阳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2023年7月14日 附件1: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揭阳市卫生学校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名称):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对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三)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四)严格依照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八)本单位授权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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