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许村镇村级及通组道路交安设施维修提升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浙江省许村镇村级及通组道路交安设施维修提升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26 |
|
详细内容:
|
#content p,#content ul li{text-align:left;
1.招标条件
许村镇村级及通组道路交安设施维修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许村镇村级及通组道路交安设施维修提升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84.1754万元。
2.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本工程位于位于海宁市许村镇,主要为新增Gr-B-4E波形梁钢护栏、铁艺护栏、塑钢护栏、单柱式交通标志、防撞桶、道路交通标线、突起路标、示警桩、减速带、爆闪灯、部分交安设施的维修及拆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
2.3工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4质量目标: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75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详见资格后审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对同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4日下午14:00止,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111.1.30.163:8085/TPBidder/)”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现场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4日下午14:00,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14: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许村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许村镇人民政府文教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 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四路18号恒力大厦9楼
邮 编:314409 邮 编:3144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0573-87589029 电 话:18906734975
传 真: / 传 真: /
质疑投诉部门:海宁市许村镇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许村镇人民大道2688号
邮编:314409
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0573-87635029
2023年7月25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