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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同意开展镇江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设计工作的批复》(苏交公养[2023]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镇江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包括G104、G233、G312、G346、G523、S122、S238、S243、S265、S266、S338、S340共12条路线,总里程538.634公里,建安费约14000万元。
(2)标段划分
镇江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设计项目设2个标段,分别为2024-SJ1、2024-SJ2标段。建安费2024-SJ1标段约9000万元、2024-SJ2标段约5000万元(以最终实际发生为准)。具体标段里程划分明细如下:
2024-SJ1标段:
线路编号
| 路线名称
| 起点桩号
| 止点桩号
| 技术等级
| 里程
| |
|
G104
| 北平线
| 1184.618
| 1222.886
| 一级
| 38.268
| |
G233
| 克黄线
| 1658.196
| 1675.042
| 一级
| 16.846
| 29.27
| |
1696.693
| 1709.117
| 一级
| 12.424
| |
G312
| 沪霍线
| 198.319
| 292
| 一级
| 93.681
| |
G346
| 沪安线
| 218.928
| 274.24
| 一级
| 55.312
| |
G523
| 泰丹线
| 22.431
| 39.808
| 一级
| 17.377
| 21.54
| |
39.808
| 40.167
| 二级
| 0.359
| |
40.167
| 43.971
| 一级
| 3.804
| |
合计
| 238.071
| |
2024-SJ2标段:
线路编号
| 路线名称
| 起点桩号
| 止点桩号
| 技术等级
| 里程
| |
|
3.011
| 7.588
| 一级
| 4.577
| | |
7.588
| 7.993
| 二级
| 0.405
| |
S122
| 宁张线
| 20.989
| 35.29
| 一级
| 14.301
| 69.319
| |
35.29
| 53.828
| 二级
| 18.538
| |
53.828
| 54.769
| 一级
| 0.941
| |
54.769
| 56.911
| 二级
| 2.142
| |
56.911
| 69.131
| 一级
| 12.22
| |
69.312
| 90.489
| 一级
| 21.177
| |
S238
| 镇常线
| 0
| 8.503
| 一级
| 8.503
| 72.01
| |
8.63
| 35.413
| 一级
| 26.783
| |
35.413
| 36.76
| 二级
| 1.347
| |
36.76
| 48.54
| 一级
| 11.78
| |
55.027
| 71.096
| 一级
| 16.069
| |
71.096
| 73
| 二级
| 1.904
| |
73
| 78.624
| 一级
| 5.624
| |
S243
| 扬禄线
| 5.174
| 69.616
| 一级
| 64.442
| |
S265
| 镇溧线
| 0
| 15.997
| 一级
| 15.997
| |
S266
| 下茅线
| 48.646
| 70.524
| 二级
| 21.878
| |
S338
| 宁镇线
| 0
| 1.637
| 二级
| 1.637
| 31.934
| |
1.637
| 15.548
| 一级
| 13.911
| |
16.709
| 33.095
| 一级
| 16.386
| |
S340
| 虞宁线
| 111.243
| 119.497
| 一级
| 8.254
| 24.983
| |
157
| 157.972
| 一级
| 0.972
| |
157.972
| 173.189
| 二级
| 15.217
| |
173.189
| 173.729
| 一级
| 0.54
| |
合计
| 300.563
| |
(3)招标范围:
镇江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设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①各标段范围内线路的路况检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工作。
②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③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4)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服务周期初步计划如下,实际服务周期根据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审批进度进行调整:
a、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全部方案设计编制及报批工作。
b、施工图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及报批工作;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按照发包人要求分批提供。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甲级的设计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或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以投标报表“表 5”信息为准)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或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 4”信息为准)
(5)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或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 4”信息为准)
(6)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最新的从业单位(服务)信用等级为准)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8)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果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招标人将按投标人优先中标标段排序确定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同时在另一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或者其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按照镇财采[2022]22号文落实:
本项目为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作为其价格分。
注: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69号
联 系 人:薛工
电 话:0511-85630243
招标代理: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万达广场2-2203室
联系人:周工
电话:15961281471
邮箱:Jsgrown@
9、其他
9.1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9.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或者其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9.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9.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4)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3年8月14日14时30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镇江市冠城路 8 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 7 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投标人应保证网上预约时留的手机号码能联系上,如若投标人自接到解密通知起半小时内未解密文件,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9.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由招标人按规定对企业信用评价进行扣分并将违约行为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9.7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9.8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