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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141号城南郡公寓地下室-103号和-303号门面商业用房房地产(三次挂牌)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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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141号城南郡公寓地下室-103号和-303号门面商业用房房地产(三次挂牌)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 |
发布时间: |
2023-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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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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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2023-07-25
项目编号
ZZCQ2022092600001_2 | 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141号城南郡公寓地下室-103号和-303号门面商业用房房地产(三次挂牌) | 资产类别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价格
4682880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12工作日 | 挂牌日期
2023-07-25 | 是否自动延期
是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九正资评字(2022)第0824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包括本公告未予披露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转让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金及其他信息请到转让方处查阅。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 5.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6.特别:本项目在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不予通过,未能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则本项目终结,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须提供《房产受让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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