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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牛山消防救援站综合训练场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B 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2.3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公告至磋商截止时间(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 (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 加密竞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九、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采购项目,实行网上采购,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7月31日下午16:3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联系电话:0577-86288813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南路119号2、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联系人:郑凯挺 联系电话:13634235000/0577-88370285 质疑接受联系人:金奇云 联系电话:0577-88370285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大诚商厦5-70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联系人:徐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2238附件信息:牛山消防救援站综合训练场改造项目采购文件.doc26.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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