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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3年新型教学空间建设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通知浙江亿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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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2023年新型教学空间建设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通知浙江亿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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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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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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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新型教学空间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2023204 项目名称:2023年新型教学空间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833789 最高限价(元):183378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新型教学空间建设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3378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采购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2)代理机构于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开评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在线电子投标说明: ①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否则将无法制作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投标。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系统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③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客户端版本必须及时升级,否则造成投标和解密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已注册正式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财库[2020]46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详细规定见“第六部分评审办法”。 ②落实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详见参数要求及评标细则)。 ③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4)支持创新发展: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地 址:龙港市世纪大道行政副中心2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11886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11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亿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纪中小区1幢1单元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620506 质疑联系人: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62050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督查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0577-68081810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81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发布稿-2023年新型教学空间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7.26.doc874.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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