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采油一厂封井地面设施拆除施工招标文件
2023年采油一厂封井地面设施拆除施工
招标编号:ZY23-XJK22-GC013-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采油一厂封井地面设施拆除施工己由新疆油田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建设资金来自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采油一厂辖区内封井地面设施进行拆除。
2.2工程内容:对采油一厂辖区内封井地面设施进行拆除工作,以现场工作量为准,拆除后的各类设施,由中标人负责拉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擅自处置。
2.3施工地点:采油一厂辖区内;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4工期: 自甲方批准的开工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2.5、招标控制价:按油田公司审定价下浮 15%(此下浮不含未进基价主材、设备费、不可竞争费用、行政性收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健康、环境)。
3.4、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三年(2020-2022)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业绩要求: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其他要求:近三年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3.6、法定代表人:
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以评标委员会在天眼查核查所有投标单位关联信息为准)
3.7、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7.2 投 标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7.3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7.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7.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项目经理要求:
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9.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9.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应少于 1 人;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且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允许兼任。
3.9.3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不少于 1 名专职安全负责人,且应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C 类)。
3.9.4 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影印件(须加盖当地社保局公章或有效电子章,社保证明文件出具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期前半年内)。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不允许退休人员返聘。
3.10、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7月26日至 2023年08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2023年08月08日10 时00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成功。
5.2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对要求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
5.3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4 投标人无需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于规定时间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7 所有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
联 系 人:白刚;
电 话:09906896121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大楼B座
联 系 人:纪建强
电 话:09906265218
2023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