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3-XA505-FW299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要求和规范,以及日常对第三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新建、改扩建站点等共计2296个防雷防静电设施点进行检测。
2.2招标范围:对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区域内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本项目每个防雷防静电设施点检测两次,检测费用为113.2元/检测点·2次,2023年采油三厂产能建设项目组计划对2296个防雷防静电设施点进行检测,预计检测费用259907.2元,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共划分1各标段,需要1名中标人。
2.3服务地点:陕西省志丹县、靖边县、吴起县、定边县及宁夏盐池县境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每次接到甲方通知检测后30日内完成检测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部门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甲级资质并须承诺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属地气象局进行登记备案(报告),若承诺不实的,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结果顺序指定符合条件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1项防雷防静电检测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发票须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检测人员不少于5人。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7月31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left: 5.55pt;">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left: 5.55pt;">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 0.67em 0px;">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缴纳4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
联 系 人:孙煊 陶操 | 联系人:曾奎、朱鲁兵 |
电 话:1860951674318329223199 | 电话:0951-693961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xbfzxyw5b_tp@vip.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3年07月25日
附件:线上项目公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