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编号:03
经研究,对南漳县闫坪至茅坪公路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XYNZ-JSGC202307GL-004001001 (招标编号)/ (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及第1次、第2次答疑澄清,作如下澄清修改:
1、第五章发包人要求3.3 进度安排“ (2)总监签发开工令后: 18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并通过全线交工验收。 (3)完工时间、交工时间 签发开工令18个月内全线完工,并配合完成全线交工验收。”修改为“ (2)总监签发开工令后: 67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并通过全线交工验收。 (3)完工时间、交工时间 签发开工令 670日历天内全线完工,并配合完成全线交工验收。”
2、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4 质量管理 “二、本合同工程质量要求为: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修改为“4.4 二、本合同工程质量要求为: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等级。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措施完善合理,且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承诺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发生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事故调查报告为准)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如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修改为“安全措施完善合理,且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承诺近三年(2020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内没有发生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事故调查报告为准)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如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招标人:南漳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3 年 07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