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出具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承诺函:中标后随货同行质量证明文件及该批次消防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1.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出具对于付款条件完全满足或响应的承诺函,不接受商务偏离;
3.1.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出具对于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或响应的承诺函,不接受技术偏离;
3.1.9 投标人出具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承诺函:对本次标的物报价负责
3.1.10 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必须具有中国船级社(CCS)或挪威船级社(DNV)认证,同时应具有中国消防产品认证证书;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设备具有FM(工厂相互保险组织) / UL(保险商联合实验室)/VDS或同等产品生产国有效认证。
3.1.11 国内品牌接受生产商。国外品牌接受代理商。代理商提供涵盖项目建设期内的代理授权书及厂家对于质量及售后的联保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7月20日 16:00至2023年8月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8月11日 09:00前与孙爱华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广庆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