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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2023年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乐行审投资审字(2023)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乐市地方道路管理站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乐市2023年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第五标段)
2)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新乐市承安铺村。
3)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涵洞、交叉及交安设施工程等。
4)建设规模:承安铺村道路。路线长度1.066公里,四级公路标准。K0+000-K0+200段路面宽5.6米,路面结构为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K0+200-K0+253为穿越地道桥段,路面宽6.0米,铣刨1cm水泥混凝土路面后重铺4.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K0+253-K1+066段,路面宽5.0米,路面结构为1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5)工期:5个月
6)质量要求:合格
7)最高限价:166.3360万元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内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及无中标待建工程项目,同时具有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同时具有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新乐市2023年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至五标段的投标竞争,但按照定标顺序(1-5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详见定标办法)
3.1.2其他要求:
特别:投标人须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同时上传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文件或未及时上传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根据冀建建市【2020】68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7日00:00至2023年8月2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乐市地方道路管理站
地 址:新乐市京新大街
邮政编码:050700
联 系 人:范会军
联系电话:0311-8855906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卓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新华区和平西路449号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人:孟琦
电 话: 0311-88685588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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