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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总台文化产业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临时水电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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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总台文化产业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临时水电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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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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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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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总台文化产业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临时水电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08:4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73330010068
项目名称:总台文化产业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临时水电工程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1022.82
最高限价:1441022.82
采购需求:总台文化产业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临时水电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发出开工指令45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4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类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员工并在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注册执业。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3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7-27至2023-08-02, 0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8-08 08:4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当准时登录网上虚拟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涿州市范阳西路 联系方式:0312-6672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金专路555号 联系方式:0312-2232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吉 电话:0312-223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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