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第三采气厂2022年陶利倒班点扩建BIM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第三采气厂2022年陶利倒班点扩建BIM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内蒙古
发布时间:
2023-07-27
详细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2年陶利倒班点扩建BIM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2年陶利倒班点扩建BIM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2年陶利倒班点扩建BIM设计服务项目。

1.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审图及施工效率,提前发现设计问题并结合现场及时发现及时修改,需BIM设计介入。需对建筑面积24200㎡进行方案设计及施工阶段BIM深化设计。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1.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境内。

1.5计划投资:人民币50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1.6资金公司投资。

1.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3-CQ3-F081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单位: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项目类别:服务类
项目分类: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步在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background: rgba(246, 168, 0, 0.3);">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附件,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步在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项目单位联系人:米磊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0477-722885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雪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68320517
其他:无

附件:2023-CQ3-F081公告附件.doc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23-CQ3-F081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2年陶利倒班点扩建BIM设计服务项目完成前期准备,资金已落实,具备谈判条件,现委托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商。

1.服务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2年陶利倒班点扩建BIM设计服务项目。

1.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审图及施工效率,提前发现设计问题并结合现场及时发现及时修改,需BIM设计介入。需对建筑面积24200㎡进行方案设计及施工阶段BIM深化设计。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1.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境内。

1.5计划投资:人民币50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1.6资金公司投资。

1.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3-CQ3-F081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2.服务商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资质要求:

2.2.1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2服务商应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且在资源库内录入的资质类别须包含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类别(以评委在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2.3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机构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4人员要求:

2.4.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BIM技能一级及以上证书(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资格证书及近半年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4.2其他BIM三维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要求参与BIM建模人员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及近半年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5信誉要求:

2.5.1服务商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style="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height:150%">2.5.2响应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响应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2.5.3服务商不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2)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3)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2.6承诺:选商结束后,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服务商原因导致的事后合同,由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服务商自行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3年7月28日8时00分至2023年7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发售。谈判响应人注册登录“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style="margin-left: 1px;height: 150%">3.3因谈判响应人原因,导致在谈判文件的获取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标书费将不予退还。

3.4本项目公告、公示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发布(详见附件二)。请各潜在响应人及时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注册,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3.5如本项目需要重新组织谈判,在代理机构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后所有潜在响应人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 style="margin-left:1px;height:150%">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29-68320561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37号(蓝海风中心)22楼大庆油田招标中心开标大厅;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服务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服务商代表须携带本单位公章)。

5.谈判

谈判时间:2023年8月2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37号(蓝海风中心)22楼大庆油田招标中心谈判室。

6.联系方式

委托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联系人:米磊联系电话:0477-7228852

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联系人:王雪莹 联系电话:029-68320517

前台报名咨询电话:029-68320561

前台通知书领取电话:029-68320562

前台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有附件下载:100227.doc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