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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汕头项目履带吊、汽车吊、平板车设备租赁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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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汕头项目履带吊、汽车吊、平板车设备租赁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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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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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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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汕头项目履带吊、汽车吊、平板车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四航局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产业孵化基地钢结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履带吊汽车吊、平板车租赁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产业孵化基地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2工程规模: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莱湾片区。 建设规模及概况:汕头展会展览中心由1至3号展馆、多功能厅和登陆厅等组成。3个展馆屋面高度 29~35 米。多功能厅屋面结构高度 20~31 米。登录厅屋面结构与多功能厅屋面相连,结构高度一致。 2.3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莱湾片区 3、工程范围及招标内容: 3.1工程范围: (1)负责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产业孵化基地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钢构件、相关辅助材料、施工设备机具等的吊装、转运工作。 (2)负责办理设备所需的相关保险(保险费用已含在租金内),并向询价人提交保单,同时保证所购保险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 (3)负责租赁车辆的年检及费用。 (4)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证、购置税证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5)负责在询价人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保养工作。 (6)满足询价人设备进场的相关要求(汽车吊、履带吊使用年限不超5年,平板车使用年限不超5年)。 (7)本次设备租赁为湿租,设备所需的燃油、液压油、润滑油等均由报价人供应,并自行提供人员的食宿。 (8)配备的司机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 3.2招标内容:包件1履带吊:400T(2台)、130T(1台); 包件2汽车吊:50T(3台);平板车:13.5米(1台)。详见附件1:设备租赁需求清单。 3.3暂定租赁时间: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实际开工时间以询价方书面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含履带吊、汽车吊等设备租赁服务。 4.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租赁同类设备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使用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和安全问题。且提供的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及使用的要求。租赁设备使用年限:履带吊、汽车吊、平板车使用年限不超5年。 4.4投标人拟配备本项目的司机必须持有操作资格证。 4.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近三年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被否决。 4.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于 2023年7月27日12时至 2023年8月1日12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8月1日12时至2023年8月7日12时止。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所有上传的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包含经济标和技术标两部分,两部分应单独上传,经济标为一个文件,技术标为文件,并在文件名注明。投标时,需同时上传PDF版本和可编辑版本。 7、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8、监督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12号 邮 编:529145 联系人:邱海平 电邮: qhaiping@ 9、招标方: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 电 话: 18998150377 联系人 :林富美 日 期:2023年7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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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件名称:包件1(履带吊) | | 包件说明: |
| 物资信息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配备驾驶员的机械和设备的租赁或出租服务 | 400吨履带吊 | 10 | 月·台 |
| 2 | 配备驾驶员的机械和设备的租赁或出租服务 | 130吨履带吊 | 5 | 月·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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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件名称:包件2(汽车吊、平板车) | | 包件说明: |
| 物资信息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配备驾驶员的机械和设备的租赁或出租服务 | 50吨汽车吊 | 15 | 月·台 |
| 2 | 配备驾驶员的机械和设备的租赁或出租服务 | 13.5m平板车 | 5 | 月·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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