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 (第二次)。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 项目已由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CAERI-CG-400-006-6655-09527
2.2项目编号:CAERI-CG-400-006-6655-09527
2.3采购内容:
采购对象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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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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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LX0.5T-3.5m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每台大车行程≥6米、有效升高≥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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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描述
| 该设备(系统)应是一套全新的、功能齐全的完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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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用途
| 用于台车试验室准备间(3间)试验假人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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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二章项目技术要求。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22日起 1 个07月内完成þ交货þ安装调试þ验收。
2.5交货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车工 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6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22日起 12 个07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国内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3.2设备制造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良好的销售维护能力,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及设备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3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代理商;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具有2023年至投标截止22日,投标产品在中国大贰销售业绩不得少于3台,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合同技术附件复印件、计量证书或甲方开具的验收报告。合同至少包含签订22日期、双方名称、具有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2023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2023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6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1)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2)不存在被董老师
电 话:023-400-006-665551
电子邮箱:dongrukun@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CAERI-CG-400-006-6655-09527-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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