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34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水土保持清洁小流域(梅河2号湖)及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村 (马家村)实施方案及省级示范创建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2023年07月13日 |
|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26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郑港财采磋商-2023-3401 | 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村 (马家村)实施方案及省级示范创建项目 | 河南天元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政通路 13号18 号楼29号 | 778,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村 (马家村)实施方案及省级示范创建项目 | 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村 (马家村)实施方案及省级示范创建项目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及《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实施方案》满足专家评审。编制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总结报告》应包括组织管理、综合防治、治理成效等;《水土保持生态村创建总结报告》应包括基础条件、综合治理、建设成效、管理措施等;创建总结报告还应包括示范标准完成情况的具体说明及相关规划方案、建设文件等材料,并符合省水利厅申报要求;配合省水利厅成立的评估组现场检查评估,并做好现场讲解及汇报工作,协助完成水土保持省级示范创建申报相关工作,获得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和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村称号。
| 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10月31日前; | 编制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及《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提交的创建总结报告符合申报要求,并协助创建单位完成申报工作;通过省水利厅评估组审核,获得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和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村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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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杜慧茹(采购人代表)、郑璐璐、陈灵敏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依据“发改办《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3]857号和[2002]1980号文件收费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11,67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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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
| 联系人:唐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5659160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楼1501室 |
| 联系人:闫岩 |
| 联系方式:0371-5661352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闫岩 |
| 联系方式:0371-56613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