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15日下午15:00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1、凤阳县武店镇马山南侧废弃石灰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结余土石料出售,约31.3万吨,起拍价:971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2、凤阳县玄武街道涂山路西侧凤凰山公园工程开挖产生的石料出售(堆放在涂山路西侧场地内),约5462吨,起拍价:16.4万元,竞买保证金:4万元。
注:本次拍卖现场会的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无保留价。(详见拍品清单)
二、 登记、预展:公告日~ 拍卖日,在标的物所在地
三、咨询电话:0550-2151222、19165501602
四、登记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采取现场竞价,无保留价。
2、1号标的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人必须是凤阳县取得合法环评资质的石子加工企业、水泥企业方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企业在安徽省自然资源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除外);并具备日均清运量3000吨以上的清运能力,必须在150日历天内将治理工程所产出的全部土石方如期清运完毕。为便于施工项目区管理,买受人装车土石方堆放点需要施工项目区1.5公里范围以外,现场不得对土石方进行筛分。地磅的建设或租赁:本次土石方出售,买受人须与凤阳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商定位置建设或租赁地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地磅要严格按照相关检测要求进行建设或租赁,经具备检测资质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2号标的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人必须是合法资格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企业方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在安徽省自然资源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除外);竞买人必须在一周内将治理工程所产出的全部土石方如期清运完毕,现场不得对土石方进行筛分。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一式四份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交由县乡投公司审查,以提前办理《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同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1号标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2号标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凡参加竞买者需于2023年8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通过本单位账户向以下指定账户转账汇入竞买保证金(在缴款单附言栏中注明“土石料或石料出售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①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凤阳县支行;账号:34001737508053004951。②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账号:187210623578。
3、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凭《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领取竞买号牌。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4、参加本次拍卖现场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拍卖规则,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拍卖会场,超过规定时限即视为自行放弃竞买资格。
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