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克拉玛依市高新区铁路专用线(EPC)S2标段电力工程劳务分包结果通知 |
|
公告名称: |
新疆克拉玛依市高新区铁路专用线(EPC)S2标段电力工程劳务分包结果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3-07-28 |
|
详细内容:
|
公告
克拉玛依市高新区铁路专用线(EPC)S2标段电力工程劳务分包-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4210-2023-LWFBZB-0004/2023-YW-01184-04)
本克拉玛依市高新区铁路专用线(EPC)S2标段电力工程劳务分包(招标项目编号:4210-2023-LWFBZB-0004/2023-YW-01184-04),确定001 克拉玛依市高新区铁路专用线(EPC)S2标段电力工程劳务分包: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001克拉玛依市高新区铁路专用线(EPC)S2标段电力工程劳务分包
中标人
中标价格
新疆双星康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96.331562万元(人民币)
二、其他公告内容
1、谈判小组成员:张莉芳、高琨、周兴
2、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谈判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下浮 40 %计取。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壹万伍仟元,按固定总价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计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全部代理服务费。
3、公告发布期限:自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4、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
①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时间 2 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 1 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谈判采购活动;
② 供应商认为谈判会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谈判会议现场通过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③ 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采购活动;
④ 对采购文件、评审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
(2)投诉
①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4 年第 11 号令)规定;
② 就谈判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③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
① 对谈判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谈判文件的第一天为准;
② 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谈判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谈判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
③ 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
④ 对评审结果的投诉以成交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南路396号1号楼十楼1016室
联系人:胡工
电话:177896577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D座6F
联系人:米工
电话:18612689363
电子邮件:tianzhizixu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307092120088633217762943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