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01-04标段)公开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01-04标段)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01-04标段);
2、项目编号:HC-JLZB-2023-530;
3、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2560号;
4、资金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8个标段;
7、采购预算:585.7万元;
8、交货时间: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交货;
9、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0、分包详细信息: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标段预算
|
01
| 干涉波变频治疗仪等设备
| 1批
| 155万元
|
02
| 偏振光治疗仪等设备
| 1批
| 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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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动脉硬化检测仪等设备
| 1批
| 83万元
|
04
| 多关节等速训练与测试系统等设备
| 1批
| 180万元
|
11、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经202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三)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五)财务要求:具有近三2023年(20202023年-2022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综合情况良好(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2023年份);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20202023年-20222023年)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七)投标人须提供近半2023年内任意一个07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以供查询;
(八)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
联系电话:0431-400-006-665516
代理机构:{本网站an>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本网站an>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 系 {本网站n>崔鹤
联系电话:400-006-6655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本网站(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本网站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代理机构)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