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公司加油站执行案件律师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公司加油站执行案件律师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 广西销售公司加油站执行案件拟选择1家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件,拟采取全风险代理模式,最高限价40.56万元。(最高限价为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开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资格要求 *1.竞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内容;竞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竞标人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一级律师库内服务商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二级律师库内服务商。 *4.信誉要求: *4.1竞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 *4.2竞标人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采购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采购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书面承诺书) *5.竞标人在谈判当日在存在以下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1竞标人谈判当日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2谈判当日被中国石油采购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5.1、5.2条款以谈判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报价要求 *6.1本次设置报价上限,报价包含本方案对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 *6.2报价不得改变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被否决,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竞标将予以否决。最高总价限价包含的全部费用包括实施该项所需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除特殊情况外,不再进行调整。 谈判响应人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的将被否决。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25日12:00:00至2025年3月3日11:59:59报名(北京时间,下同)。 4.2 本次采购文件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将填写完的“领取(报名)采购文件登记表”送至联系人胡女士的电子邮箱(425277780@qq.com),在附件内自行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应以PDF盖章版本采购文件作为制作响应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供应商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3)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领取(报名)采购文件登记表”,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陆婷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7715651600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胡敏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69427187 |
其他: | 无 |
附件: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公司加油站执行案件律师服务谈判项目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