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辽宁大连市大连开发区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湾里西街17号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报价要求:报价请务必与所需物品、规格、型号等要求一致。若所供货物不符将按照合同规定赔偿,并视卖方诚信缺失,列入买方对卖方的供应商评价,并影响后续业务;
2、付款条件:无预付款,项目改善结束后需方一次验收合格,供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20日需方全额电汇付款。相关辅助货物所有权在供方收到全部款项后转移至需方。供方所供货物若验收不合格,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款的20%。
3、运输费用与职责:相关辅助改善的产品运输及费用由供方负责;
4、供货周期:交货期供方所报价的产品的交货时间需满足招标方的交期时间点,若中标后不能满**期的,由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需方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5、质量要求:改善质量未通过需方验收的,需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供方负责。
四、技术条款:
1.每个托架增加四个支撑腿,焊接部位位于原托架指定位置(具体请见附件2);
2.支撑腿中间采用100*100*8mm方管,高度30mm,四周采用6mm铁板设置倒坡,高度50mm(具体请见附件1);
3.支撑腿自行制作,焊接地点位于大连本瑞通加工中心厂内(根据托盘周转情况分次焊接);
4.改造部分质量需保证一年,如一年内出现损坏需进行无偿修复。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报名单位需具备本次机组辅助安全改善要求的相关资质,报价时请明确改善周期。 2、对于不明确的事项,请报价单位提前与我司沟通,联系人:宋超15904099623; 3、请仔细查阅标本次询比价中的技术要求,按要求报价,由于供方对报价标准要求没有理解导致报价有误且无法合作的,投标单位本次报价无效。 4、本次招标第一轮最低需满足三方参与报价,按照总价最低者中标。如不满足最低参与报价数量的情况则进行第二轮招标,按照总价最低者中标; 5、不论厂商报价还是供应商报价都要提供相应的后续改善及技术服务支持。 6、付款方式为货到及发票到后,次月20日付款。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请报价单位注意阅读附件及技术要求【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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